30 12月 2013

0-25 an introspection story


上個禮拜我認識Stania,從事古董珠寶拍賣業、年約五十的她美得很真實,不是說你看不出來她有些年紀,但她臉上的痕跡和少許的灰髮完全不減一絲性感,讓我非常驚豔。她來自捷克,但已經在紐約住了三十年,她說她剛到紐約時年少輕狂,而八零年代的紐約正是一場盛大的派對,各種我以為只有在安迪沃荷回憶錄裡才會出現的事情只是她記憶裡模糊的青春,當我們邊吃巧克力邊聊天,我們的思緒已經飄到很遠的地方。然後她頓了一下說:「我不懂現在年輕人一件事情(她用一種把我當作她朋友而不是另一個小朋友的方式說著),他們想要玩卻不敢全面失控,他們想要傳奇卻不敢挑戰,對我來說好玩的事情不用長久,一晚也好,但我絕對全身沈浸于那種瘋狂,我不止淺嚐。然後回到現實中,把那些瘋狂轉化成對於生活的熱忱。」

一些時間過去後卻仍時常在想Stania的話,尤其當我的思緒不斷在下沈。最近一直在想:十六歲時,以為二十五歲時我已成就許多、已不再迷惘。然而十六歲時對於許多事情的確認其實比任何時間都多,曾經曾經以為唯一可以只是唯一,現在我能說肯定的只是這條路(往未來一指)只會更加混亂而非更清楚。

過去這一年試著把自己不再需要的東西都丟掉了,不管是人、是物、還是事。建設從毀滅起,現在也豁然自覺處於個家徒四壁的狀態,把牆都敲碎了,冷風起只有自己可以取暖。我能理解錯誤是必經之途,由於過去太過於害怕犯錯,把自己包在一個看似安全的環境裡,卻是溫水煮青蛙,我知道錯誤是敵人更是朋友。我知道,但,仍然很害怕。

對我來說的啟發不是去尋找更多瘋狂和挑戰,而是在這跳出舒適圈的恐懼之中,還是必須不斷前進。站在瀑布前時應該奮不顧身地跳下去,跳進深潭之中,游泳。25歲這一年和過去所有日子相比之下,讓我理解到–活著確實是一場夢。不是說理智不重要,這些界限它們非常重要,但在設定好一些原則後,更重要的是奮不顧身地投入,讓所有世界的瘋狂和痛苦洗刷自己,讓一個很渺小的自我跟過於豐富和混亂的社會連結起來。我理解到未來就是現在,所有每一個瞬間和當下就是最美好的,所有理所當然的陳腔濫調自己經歷過才特別。Louis CK開玩笑說,女人是在自己的夢想被自己身體裡製造出來的人類給踐踏、毀滅後仍能繼續生活後才成為真正的女人。不過,被現實踩在地上後卻仍再度站起來然後重新衡量、鉤織另一個夢想的人,在那個不願放棄的瞬間才真正開始人生。

配上一首電影“Spectacular Now”裡我很喜歡的歌。



▽▽▽

除了追夢以外的現實、到底怎麼實現新年新希望的部分,我想像剛過生日的Patti Smith致敬–Patti在Just Kids裡寫她媽媽總說一個人怎麼度過元旦,決定了他一年的發展,所以每年元旦對她來說很重要。以往元旦我都是在補眠(宿醉)狀態裡度過,今年,我決定要來試試看Patti Smith的方法。以下清單可能有點無聊,但我人生的目標是更有效、腳踏實地一點!

除夕和元旦計劃:
一、剛好下載了一堆法國新浪潮電影,31日就來跟高達先生作伴吧!
二、冰箱還有些有的沒的食物,除夕是清冰箱、吃垃圾日。
三、整理過去一年的筆記和雜記。因為我會寫東西在post-it和垃圾上,然後它們都雜亂無章地堆在一個資料夾裡。
四、元旦第一件重要事項是「早起」。我覺得自己還是沒有辦法當早睡早起的人,但至少新年第一天早起的話,可能一整年會更順利!
五、把手上零碎、尚未完成的事項處理掉。
六、很久沒去the Met,元旦來去晃晃吧!
七、開始一件新計劃。
八、晚餐嘗試手上的新食譜。

然後我的新年新計劃是:
一、少喝點酒、多喝水。
二、少發呆。
三、把自己當作工作。多一點效率和理智。
四、多記人名和有辦法引述自己喜歡的文學。我對於自己的記憶力退化得有點擔心。

26 12月 2013

unwrap your present


紐約的聖誕夜,路上充滿了遊客還有遊子。走出47街車站,洛克斐勒中心的聖誕樹就在轉角,我身後的一對陌生人說「我們去吃日本料理吧!」不知道為何紐約的聖誕節很不聖誕節,節慶的氛圍像是玻璃上的露珠,一抹就掉。去年在布達佩斯的聖誕節是灰濛濛的,不斷的雪落在共產主義風格的街道和建築物上,我住的青年旅館旁廣場上有低收入戶排著隊領救濟品。光鮮亮麗似乎不是聖誕節的風格,亦不是鮮紅的或金蔥的,只是空氣中那種等待奇蹟的感覺。

22 12月 2013

temporary new yorker - S


一個老紐約,來自紐澤西。

當說到紐澤西時,他眼裡閃著少見的光芒,邊開車邊忙著指著夜景裡的某個地方,說那是地景藝術家Robert Smithson的出生地。S轉念說道,看紐約最好的地點不是布魯克林而是紐澤西。走在哈德遜河出海口,他撿起被磨成像是鵝卵石的磚頭,口帶憐愛地說這是他最喜歡的石頭。

S白天是傢俱設計師,晚上是藝術家。在紐約每個人都身兼很多身份,假使不使別人困惑,也使自己困惑了。乘著我們去紐澤西的車感覺跟駕駛年紀差不多,褪色的紅、灰塵是不經意地累積、窗戶上留著搬運工廣告電話,中年的男人和中年的車,好似有點疲憊,但又不願放棄。

而在河岸邊的磚頭,是寶石也是垃圾。有點浪漫又可惜。

19 12月 2013

snow white


冬天充滿了陷阱,那些冰和灰。

別誤會,我很喜歡冬天,勝過任何一種天氣,但對於天氣的喜好太薄弱,最後只剩下方不方便的感受。假使不用出門,任何天氣都是好天氣。

不過,冬天的確充滿陷阱。或者該說,至少雪是如此。任何喬裝成潔白的事物都很低級。

但話說回來,也不過是觀看的人一廂情願地想要把雪想像成很天真無邪。其實它只是冰的、灰的、必定要逝去的。

有時冬天讓我覺得必定要逝去的,是自我。

17 12月 2013

road trip



你再也不會帶我去兜風了。

最近失去很多東西,有形的、無形的,無論是照三餐失去的,還是這輩子第一次失去的。我從未失去過你,但我現在不再擁有你。

第一次我們在雨裡認識,各騎一台機車,在雨裡叫囂著,是青春時的衝動。往後還有許多夏夜的兜風,你騎著機車帶我四處跑,那是我們一起成長的記憶。出國前最後一次出遊是你開著車帶我去東海岸,陽光汗水海浪我不記得細節只渴望那種親暱感。

我不擅長離別,所以只能把頭轉著就走,不敢看你。突然回想起你去當兵時,我曾坐在火車上眼淚不停地流,那種痛新鮮得像是昨天。

很喜歡兜風,可能是一種補足童年的渴望。小時候住在美西灣區,爸媽三不五時就會開車帶我出去兜風,回台灣後因為經濟狀況不好,很快就把車子賣掉了。長大後每次兜風好像回到小時候無憂的時光。或許只是因為你,讓我很有安全感。

從聖路易到芝加哥六小時,塞了一下車。從芝加哥再回到聖路易,五小時。是我們最後一次的兜風。

此後,你再也不會輕輕握著我的手,你再也不會帶我去兜風了。

10 12月 2013

life as iPhoneography











temporary new yorker - G

在紐約遇到不少人,人常常是城市裡最有趣的風景,最近在自己的生活裡我也覺得觀察人很有趣。想來說說最近生活裡的人。

G是個義大利女孩,我在一位魁北克藝術家辦的派對上認識她,她是另位義大利策展人的女友。那天她打扮有點中性,把齊肩的棕髮綁成馬尾,聽說剛從實習的建築事務所來,那時已經十點了。她恰巧坐在我旁邊,喝著紅酒。我們開始聊天,雖然我很能聊天,當天聚會的人們也相處非常和睦,但我有點奇怪的感覺,跟她似乎有更深層的契合,好像我們是認識很久的朋友。憑著這個感覺,我問了她那個週六想不想去吃早午餐,她輕快地答應了。

我們可以從當代、藝術、建築、東西方文化到女孩時尚天北地南地聊。

她有點害羞,嚴謹的個性對於工作很要求,她害怕不少事物,非常小心翼翼的人。大大的眼睛好像鹿,纖細的聲音有點勉強。她喜歡穿古著,黑白間隔直線條的絲綢襯衫和紅色小方包,隨意上點睫毛膏。有點緊張地觀察環境,但可以大聲地笑。這是我印象中的G。

G的實習工作很忙碌,時間表滿到不行,我們找機會見面其實不太容易。但她三不五時就會傳封訊息關心我,親切地叫我Honey。雖然我們個性不同,我們卻奇怪地走到類似的道路上。有時幫對方完成句子的感覺很親暱。

09 12月 2013

color of your eyes, not my skin

他說他不抽煙。當晚一切都是一場模糊,但我清楚記得他說這句話時嘴角的謔笑。其實這不是個玩笑,只是他總保持一種含蓄卻又玩世不恭的態度。


他有一雙很藍的眼睛,在太陽下。一夜狂歡後的疲憊,那種藍倒是超現實的感覺。跟朋友轉述這個事時,她說外國人的眼睛都這樣,他還遇過一個男生眼睛時藍時綠。這個評價就烙在我腦子裡了。最近常有感于東西方文化的差別,尤其是社交文化。有時我喜歡西方的社交文化,我覺得歐洲人熱愛社交,卻沒美國人虛假,美國和加拿大人比英國人還假,不管多熟悉美國文化我仍吃驚於這件事,不斷地。只是,漸漸覺得美國人是利用這種虛假和人保持特定距離,或許這是多元文化下發展出的保護模式?或許。

亞洲文化,尤其是東亞,人們不是那麼擅長社交,長袖善舞多半是貶義。但我覺得可貴的是,當亞洲人要溝通時,一切都是認真的,不只是說說。可能只是一個眼神,可能只是一個表情,很細微,也很真誠。亞洲人,相對來說,也用巨大的沈默隔開不同群的人,我們不擅長溝通。我又想到他的藍眼睛,晚上時我以為是棕色,但到了白天其實是澄藍的。也許兩個都是他的真實顏色吧。我的眼睛是深棕色,不管是黑夜還是白日,如同多半的亞洲人。我們的眼睛都是一樣的顏色,但也許深棕色從不是我們的真實,也許我們只是在矇騙不理解的人。

也許深棕色是我的沈默。

29 10月 2013

disgusting and great



對於紐約的感想幾乎天天都在變化。

我對於紐約的第一印象來自三年前的旅遊經驗,當時我和朋友住在中央公園北邊、哈林區南緣的hostel,十天內百分之九十的活動都集中在曼哈頓,唯一的布魯克林經驗獻給了我以為還很酷的威廉斯堡(Williamsburg)。事隔三年,這次來紐約最大的改變不是紐約,而是我自己。我現在住在布魯克林,大家聽到這樣的訊息總是猜想我住在威廉斯堡或公園坡(Park Slope)這些較為熱門的地點,但為了便宜的房租我住到了展望公園(Prospect Park)更南邊的Brooklyn College,左邊是非裔美國人社區,右邊是猶太人社區,幾乎去所有地方都需要半小時以上的地方。加上過去一年住在荷蘭,漸漸熟悉了西歐的生活環境,卻是增添我紐約行的風味。

第一個禮拜,我仍震懾於紐約的多元面貌。無論是家附近猶太小吃攤位的迎面香味,還是下東城無所不在的尿騷味,對於我來說都很新鮮。一開始避免了以前去過的遊客景點,以一個居住者的身分在紐約四處閒晃,例如觀察地鐵乘客一向是我的興趣,趁著去哪都必須搭半小時地鐵之便我很專心地速寫著這些人的一面之緣。可是從第二禮拜開始,我漸漸被地鐵上的景象所困擾。紐約地鐵上時常會有人乞討,他們不是苦苦地坐在那邊哀求,而是大剌剌地走到人們面前告訴大家他生活有多悲慘,並且帶有種理所當然的態度,以前常看到的街頭藝人卻沒再見過。有次有個看似二十出頭的非裔美國人走上列車,宣告乘客他現在住在街頭上、沒有錢買食物吃,多數的紐約人坐在位置上充耳不聞,接著有個學生掏出口袋裡一小袋吃剩的葡萄,這個乞討的人默默接受,下車前說了一句"God bless everyone, God bless America.",這個事件讓我開始對紐約感到噁心。開始注意到紐約所有不光鮮、不亮麗的一面,也開始厭惡美國這個國家宣揚著自由平等民主,卻縱容這樣的不公不平存在。在荷蘭的生活經驗來說,歐洲人有他們討人厭的一面,但他們比美國人誠實多了,國族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極右派和極左派、社福政策和移民政策,他們往往很清楚、明確地表達立場,不像美國人是一群騙子。總而言之那幾天的負面情緒是很不理智的,一方面也是我大姨媽要來,一方面也是被所有虛假和矯作的美國夢、紐約形象給擊垮了。

在紐約的第三禮拜,我試著綜合這兩種感觸。前幾天在個朋友聚會上,有個來自捷克但在紐約住了二十年的藝術家告訴我:"New York is disgusting and great in the very same time.",這句話敲醒了我。我如此努力看清紐約,其實紐約根本就是一個無解題。如果要居住在紐約,勢必得面對所有美國政府的壓榨,這個老大哥的勢力是很扭曲的。但另一方面,紐約的靈魂卻跟美國無關,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因為就像是我在紐約認識的每一個人,幾乎沒有一個來自美國,即使是個美國人,身上仍帶著另個文化標籤,可能是來自法拉盛華人社區的美國人,說著同樣流利的中文和英文,也可能是來自烏克蘭社區的美國人,回家每晚媽媽仍煮著最傳統的烏克蘭美食。之前念碩士認識的義裔美國同學有次被某個無知歐洲人的評語給激怒「你看起來不像美國人!」,他挑釁地回答「什麼是美國人的長相?」,這和紐約一樣是個無解的題目,美國人沒有統一的長相,美國充斥著百年前來的移民和昨天才來的遊客,而紐約是一個更濃縮的版本。

我和剛認識的人說「我前兩禮拜才剛到紐約」,他熱情地說「歡迎!」,接著大家笑成一團,因為其實他是個住在紐約不過幾個月的西班牙人。這是個諧趣的笑話,抑是另種現實,很多人到紐約找到一個角落便逐漸生根,誰又能說不是紐約人? 而多年的紐約人Lou Reed過世了,多年的紐約人Patti Smith要在中城開演唱會,多年的紐約人Ethan Hawke說他最近搬到布魯克林,他們沒有一個來自紐約。每個紐約人都走在充滿尿騷味的街道上,每個紐約人都冷眼看過地鐵上的乞丐,每個紐約人批評過紐約,每個紐約人也都愛過紐約。這些複雜的文化情結是優點也是缺點,但不可置疑的是紐約不能沒有它。

10 6月 2013

la biennale 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評選問題之我的感想

從威尼斯雙年展回來後,去年台灣館評選的爭議總在我腦子裡揮之不去。

我認為問題是,人們在選出的藝術家不是台灣籍才驚覺評選制度有問題。換言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還是「愛不愛台灣」才是重點,但我們若是以這樣的心態看藝術和文化,豈不是倒退走回「國族主義」的意識形態? 當然我們的評選制度有問題,但我不認為這跟一般人認為的「公正性」有一定關係。

威尼斯雙年展各個國家館的評選不一定相同,但有些是國家補助之私人單位、有些是國家美術館、有些是政府相關單位主辦,例如美國館在1986年後就從現代美術館改成由古根漢基金會主辦,而日本是由政府底下的國際交流基金會主辦,荷蘭則是由國家補助的The Mondriaan Fund主辦,簡言之,多數國家避免國家直接干涉,淡化掉政治色彩後由藝術發聲。在主辦單位之下的參與角色有委任主辦人、策展人和藝術家,雙年展的重點應是在這些角色上,主辦單位退於行政輔助角色。

很多國家館的形成都多年由同一單位處理,但由於他們不是權力中心,只是行政單位,人們對於這樣的情況當然不介意。台灣館的形成則是像大樓標案,策展人投遞企畫書由評審單位選出,主辦單位兼任主辦人的狀況使人很難不質疑,這樣一來策展人的中立性也會被玷汙,連帶著藝術家的角色也被混淆。原來跟權力無關之事,也顯得充滿魚腥味。

在現實環境中,公正是個相對性觀念,我們總不可能將每個案子都交給國際法庭處理,問題點應是 權責分配 和 過程透明化,也就是行政單位應只行行政之事,將展覽事項交給專業人士處理,並有適當平台作為分享、討論之用。不是為了和其他國家相同,而是找出自己的路。

稍微題外話:我認為策展其實更像是學術研究,若是某醫學研究和藥廠合作,難道研究內容不會被質疑? 藝術作品則像是臨床實驗,介入之後需要退回中立處討論。若是權力單位執意介入,那產品也就只是兩年一度、曇花一現的產品,失去其歷史和學術之重要性。



我認為策展人鄭慧華這篇《策展專業vs官僚機制─從本屆威尼斯台灣館策展工作談起》很值得閱讀。
林宏璋這篇《威尼斯台灣館爭議不休》有蠻全面的介紹。


cultural environment 對於台灣藝文環境兩點觀察和感想

以下這番論調也許會聽起來太籠統或鄉愿 (這個詞總是害我聯想到周玉蔻...),但在荷蘭念書八個多月以來,四處跑跳、看展,加上這趟去了威尼斯雙年展,我想要記錄一下自己對於台灣藝術文化產業的感想:一、個人特色不夠鮮明;二、大環境產生的問題是黑洞。

首先,用「個人特色」是因為我很討厭「本土化」這個詞彙,我想撇清政治問題的牽拖。而缺少個人特色的意思是,缺少明顯文化意識形態的形象,除非模糊不清也可以算是一種形象。從膚淺面來看文化 (膚淺也是很重要的觀點),目前我們可以想到在文化圈裡活躍的國家,都有很明顯的文化形象可讓他人或國人利用,這些形象不是塑造出來的,例如日本的浮世繪具有鮮明的色彩和文化內容,除了古美術的收藏,對於現代藝術的影響也是非常深,歐美想要凸顯日本風格時也會利用鮮明色彩,日本將武士道和藝妓等文化特色穿插至各種場合也是相當高明。從稍微不膚淺的層面看的話,是如何逃避這種鮮明文化特色的反作用力,當一種文化有深根蒂固的基礎時,更容易創造出不同立場的創意,很多歐洲國家在這點上有突出表現,而荷蘭在設計上的表現更不用說,不過我想提的是有次接觸到一個文化創意思考團對Non-fiction,他們策劃過一個展覽討論阿姆斯特丹運河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在文化遺產的行程和制度面上有不少有趣的見解,而這樣的看法不只是少數,很多阿姆斯特丹居民也不贊成運河區被列為文化遺產,我認為這個例子可以稍微解釋所謂的反作用力。

其次,大環境的問題很明顯:文化政策和教育環境。例如買賣可以一對一,但要造就適合經濟成長的環境勢必需要政府的輔助,藝術文化也是相同,雖然藝術創造和欣賞多半是一種個人行為,但沒有大環境的支持,就算畢卡索在台灣也就是抑鬱而終 (或是去賣雞排)。政府若視藝術文化為經濟之下的次等公民,我認為不管是經濟還是文化的發展都會是惡性循環。更追根究柢地說,民眾對於藝術文化的重視程度是關鍵,也就是教育的重要性。現在人們普遍認可台灣在沒有文化環境的狀態下不可能成就國際地位,不管政府還是企業都會說軟實力的重要性,但遇到麵包愛情二選一時大家還是覺得賺錢更重要,令人感到可悲又可笑。最近文化部補助的新聞沸沸揚揚,補助流行音樂還是藝術不是問題,政府沒有建立健康的環境給藝術家、音樂人和其他創意工作者,加上民眾只關心流行文化才是問題所在。不解決基本問題,文化部再解釋和澄清都沒有用。如果我們必須在任何藝術文化類別中選擇一種來補助才能幫助它生存下去,就代表文化政策和環境有基本面的問題,文化部存在的意義就是要解決困難,不是製造困難。

台灣不是沒有優勢,只是總在這些內憂和外患下顯得不足。

24 5月 2013

moon whisper



我可以感受到地球輕輕地顫抖,是害怕? 興奮? 還是我自作多情?

今天閱讀到一篇新聞說,地球正在推開月球。
開始幻想地球的心情。


23 5月 2013

alone 過於____的孤獨

最近一直有種隱隱的預感:自己會孤獨終老。雖然自覺很好相處,浪漫和理性兼具,是很好的女友(不太會無理取鬧,有點黏又不太黏),但我不會是個妻子的料。或者應該說是我不會是個普遍世俗認可的妻子。

Mila Kunis有次訪談說她覺得自己是個男同志困在女性身體裡。一開始我想,現在每個人都拿同志做話題,有夠無聊。不過現在再回想,也覺得自己很像男同志在女性身體裡。我喜歡男性肉體 (羞),不過個性真的很不像女生,只有每月好朋友到訪時會比較像女生,平常我的思考模式 根 本 就 是 男 人。

說到覺得自己會孤獨終老的原因,最主要還是因為我幻想中的伴侶並不存在。很多人都說開放式關係行不通,但若遇到一個可以讓開放式關係行得通的男人,我猜想也許會是最完美的。理由不是因為多伴侶,而是因為那才有可能是最極致的信任和愛,我認為「給予自由和空間」是最真實的愛。規則是用來束縛那些沒有真正信仰的人。

但要找到一個這樣的伴侶,畢竟只是無稽之談。

大學時我跟媽媽說每人都是一個孤島,需要找到另一半的欲望只是一種迷思,她回我說,她認為每個人確實都是半圓,需要另一個半圓來完整。現在我也相信每個個體是不完整的,需要另一塊拼圖來完整,只是我不認為找到這塊完美的拼圖是容易的。多半的時候,我們只是找到一塊相似的拼圖,再互相磨合成為適合的拼圖。但我們怎麼知道,人們會不會相互磨合到什麼都不剩?

21 5月 2013

monster 媒體怪獸─便當門事件有感



我能理解臺灣媒體的心態,編輯和寫手們為了生存要找很多爆點,不管是觀眾喜歡還是媒體自己很沒水準,反正現實環境即是如此。但我們不應也不能為臺灣媒體各種愚昧的行徑找藉口。

今天看到便當文事件被戳破,我想真的要說我們要跟歐美學什麼的話(我其實不贊成人們喜歡拿臺灣跟歐美比,但這是另一回話),就是「邏輯思考」。中華文化和哲學重「感」、「情」,拿中國最偉大的哲學家和西方的一比便可以看到差異(孔子有在在意邏輯嗎?)。不是說國外的月亮比較圓,「應該學習邏輯」是有前題的:我認為東西方各有優缺點,但東方社會要挪用別人發展出來的科學的話,肯定是要從頭學起,頭就是研究方式和邏輯。不然不就是馬頭對不上牛身、四不像了嗎?

再拿這篇東森的新聞《騙局一場?裘莉被控與基因公司合作 切乳只為上兆商機來說,標題看來很符合新聞記者挑戰主流說法的精神,但再仔細看看:標題下得太重〈以國外例子來說,通常只有八卦小報才會下很驚悚的標題以吸引讀者,具有指標性的媒體會提供空間給讀者思考〉;另,文中提到新聞來自worldtruth.tv,卻沒有提供進一步解釋是什麼網站。我查了一下worldtruth,tv,網站文章數蠻多,流量似乎也不差,但說穿了就是一個部落格。不是說部落格沒有新聞價值,當代新聞媒體環境中部落格也是很重要一環,但這樣的指控難道不需要證實?東森要做翻譯社的話,媒體出處難道不需要提及嗎?這不是和某小姐和某記者的便當文一樣的行為嗎?

新聞學是社會科學,不是文學,也不是電影,藝術可以利用想像去挑戰大眾的思維,但新聞不是藝術。

當然一體兩面,媒體怪獸是被讀者餵大的。從讀者的角度來說的話,與其說觀眾笨或是喜歡看爛新聞,不如說是「不主動批判」。換句話說,普遍臺灣觀眾有種逆來順受的習慣,當有人站出來指點出錯誤時,大家也不是不懂,但平常看到新聞,第一個反應是直接吸收。科學思考,一面是邏輯建構,另一面就是邏輯批判,這也是為什麼同樣裘莉的新聞,美國和英國媒體有各種角度的解讀,醫學、經濟、健保或娛樂角度,以用來餵飽不同觀眾的需求,並無是非對錯。反觀之,便當門事件是靠PPT鄉民找出來的答案,臺灣近幾年來的公民新聞運動很蓬勃,但是當一個國家的第四權如此不完整時,是需要從基本面開始檢討的。

這篇《人民該替爛媒體的形成負多少責任?有一點點落落長,但是兩面思考模式很有趣。
※《當媒體就是井底之蛙時》我不贊同清大戰神彭明輝的所有論點,不過這篇很值得閱讀,推推。

12 5月 2013

thoughts & pictures


最近在思考的事。

stupidity 聰明的女孩(請勾選 否)

今天得到一項頓悟:我很蠢,而我沒有必要隱藏這個缺點。
從小我就是個粗枝大葉又莽撞的小孩,但我媽教我如何隱藏這些缺點,她熱愛奧黛麗赫本和老電影,我們一起看窈窕淑女和飄,她對於這些角色的崇拜,讓我認為這些女生就是一種典範。她們的共同特色,就是努力擺脫過去的陰影,成為自己心目中的那個人。郝思嘉的名言,明天又是另一天,深深烙印在我腦海中。
我不能說自己成功的模仿了這些角色的例子,我莽莽撞撞活到今天,努力在世人面前假裝自己很堅強、有方向、很獨立,但其實我根本不是這樣的人。
我想我就是一個不太聰明的女孩,但是我不再擔心被騙、走冤枉路,我想我根本不再害怕任何事情。如果我就當自己,卻被別人討厭,又如何? 如果我很誠實就被匡弄,又如何? 我想我會活得很實在。而且我不會討厭自己。

all about the 90's


我,非常著迷於九零年代。時尚、電影和音樂,好像是在探索逝去的童年。後八零出生的我,九零年代就是我的童年,但那時除了卡通和大明星以外,也搞不太清楚狀況,現在再看九零,突然多了很多我從未注意過的事情。
《艾莉的異想世界》(Ally McBeal) 在角色設定和配樂上都很經典;《低俗小說》(Pulp Fiction) 是昆汀塔倫提諾的最佳作品;高腰牛仔褲和皮衣怎麼可能不是衣櫃必備單品?


九零年代還有很多很棒的特色,例如各種低科技: 答錄機、傳真機和B.B.Call,還有那時的政治、經濟狀況讓大家都充滿正面積極的希望。相較現在,大家每年都在換手機、各國的失業率都很驚人,那時的確是一個簡單又美好的年代。
懷舊,不管像我是迷戀九零年代,還是有些人追求更古老的風格,似乎是每過一陣子就要回流的風潮。不過我覺得,懷舊是一種在過往尋找慰藉的方式。前幾年閱讀過一篇文章在探討為什麼有些人喜歡重複看同一部電影或小說,這種心態就是因為已經知道劇情,所以它不可能讓人失望。懷舊也是如此,當我們沉浸在過往時我們不懷念那些負面的東西,而會專注在那些曾經的美好。像是高腰牛仔褲 (seriously, they are awesome)。


coward 阿Q的那一面

有一件事想要告白,
我很膽小。

我曾經說服自己是追夢,但現在回頭看,很多選擇,似乎只是在舒適圈肆虐。接著,我催眠自己,假使不去真正嘗試,那就不算是失敗。想想,這真的很可悲。

過去十年來,我的座右銘一直是「快樂最重要」嗯,快樂的確很重要,但是什麼是「真正的快樂」? 在家穿著睡衣吃洋芋片看喜歡的影集,快樂。痛過、苦過、哭過,然後達到目的地,也是快樂。很難說哪個快樂比較重要,我們無法去真正衡量感情,但我很確定的是,沒有對比組,我們感覺不到快樂。也就是說,沒有一定數量的負面情緒,是無法感到正面的情緒。像是所謂的小確幸,是生活壓力的反映。快樂的確很重要,但把快樂當做一個藉口去逃避現實生活的困難時,那只是膽小、懦弱、阿Q。

我有一個傾向,想必很多人也有類似的問題,從小到大我總是有幾件拿手的事,然後便往那個方向一直前進,因為想要被讚揚,希望感覺自己的價值,直到有天發現自己躲在那個殼下太久,所謂的價值早已失去價值。我開始寫作是因為我小學時在課堂上偷看小說被老師抓到,她說我愛看卻不會寫,我不甘示弱地開始寫散文和短篇,不知何時,大家都說我有點天份,所以便一直往那個方向走。但事實上,腦子裡沒有一點內容時,再會寫也沒有用,寫作只是一個工具。

我想說的是,我不想再當一個膽小的人,想走出舒適圈、被批評、躲在廁所哭、變更強。

08 4月 2013

tattoo 宇宙與我的印記


躺在床上,閉上眼,腦中閃過宇宙的光芒,想像自己像星星一樣燃燒。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一樣的幻想。在某些時刻我感到滿足而偉大,體內像是充滿了光芒般存在感,但那感覺稍縱即逝。我需要一個符咒貼在身上,保存這個衝動。

其實我從來不喜歡刺青,覺得沒有什麼意義,更討厭那些把自己的刺青說得冠冕堂皇的人,「這個代表我對他的愛」喔然後呢? 干我屁事?

目前我有兩個刺青。

2011年八月,我出社會工作一年了,覺得人生逐漸上軌道之於,也浮出更多不確定,我需要一個決心,所以跑去刺青。刺青之前我思考很久,覺得刺什麼都不對,好幾次只想要隨便刺個X。最後決定刺了個倒三角,其實也沒什麼理由。我喜歡三角形。

2013年三月,不久之前,因為出國念書半年了,類似的處境,自己努力撐完了半年,還有更長的路要走,需要更多決心。這次是一把劍在手臂內側,古人說唇槍舌劍、以筆代劍,語言和文字就是武器。我一直以來都很喜歡這比喻。

我臉上有個兩個胎記。一個在左臉下方,小小的;一個在額頭上,很淡很淡。小時候媽媽總是說,假使我走散了,即使與家人分離很多年,她還是找得到我,因為有獨一無二的印記做為憑證。也許我曾經和小飛俠去了neverland,留了個永久的紀念;或者是某種外星符號,等母艦來接我時,一切就謎底揭曉。

很多理由都是假象,脫去外殼只是一場空。但我喜歡留著這些小謊言,幻想自己留住個燃燒的星塵在體內。我和我的印記們。

solitude and perks 我的青春期

有幾本書對我影響很深刻,其中一本是過於《喧囂的孤獨》。其實已經很多年沒重讀了,不過高中和大學時大概重讀過這本書十來次。另一本書是《百年孤寂》,這本書我根本沒看完過,總是隨意翻到一頁,就開始讀這奇怪的故事。還有《台北人》,這本書我在公立圖書館借的,看過一次,但那是一個下雨的午後。這些剛好都是我高中時看的書。
今天看了一部電影"The Perks of being a Wallflower",想起我的青春期。除了書本外,我只記得濕氣。炎熱夏天午後那悶濕的空氣,或是體育課後同學坐在課堂裡的汗水。第一次一個人走過228公園時是下雨的,我感到有點害怕,因為台北車站附近怪人總是多,加上《孽子》裡的形容,讓我對於228公園有種莫名的恐懼。還有一次生了重病,窗外卻狂風大雨的颱風,燒退了,雨也歇了,我在清爽的濕氣裡散步,那天磺溪旁景色特別美。我想每個人對於青春期的記憶都很不同。
回想起來,我時常一個人,獨生女,花很多時間在看書、聽音樂、做白日夢。國二我在房間貼滿藝術照片,加上MoMA的字樣,發誓有天要到紐約的MoMA工作。我想當一個人又沒什麼錢時,就會像Just Kids裡Patti Smith那樣做很多白日夢和喃喃自語。猜想這大概也是為什麼我喜歡《過於喧囂的孤獨》,他是一個人,但那不是他孤單的原因。孤單來自於噪音,噪音是不理解的聲音。
青春期時,每個人都會說一種獨特的語言,但長大後我們都逐漸忘記那種語言。我想人在那時期是苦澀中帶有希望,人過了青春期後只是,苦澀。我只好反覆想著老邦迪亞吃土的畫面。

02 3月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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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寫」

「部落格」這樣東西從高中時開始盛行,而我也就從那時開始寫部落格到現在,從Myspace到新聞台,從無名小站到Google blogger,濫情而無意義的文字便在網路上漂浮又沉下,像煮湯時的肉末。在大學畢業、開始工作後,寫作欲望的趨勢是逐漸下降,出國念書後對於寫部落格更加感到冷漠,不過一直都有在記錄想法、寫些文章,日記更是比青少時期要來得認真記載 (絕對不是為了未來幫我撰寫自傳的人們製造些話題)。大概從一年前開始醞釀新部落格的方向,直到最近有朋友問我想不想幫忙寫些文章,才認真地開始動作。水瓶座的拖拉病真的很嚴重。
然而我覺得部落格和寫作對我來說,是這世界裡的一塊小淨土。喜歡人們,也喜歡交朋友,但是卻不是很擅長這項活動,生活中百分之九十的時間我都希望自己一個人安安靜靜地過,而在這百分之九十的時間裡,很多思緒和想法在自己的腦中世界糾結,變成一團很混亂的毛線球,直到自己都不太確定怎麼和朋友、社交圈裡的其他人訴說,所以急迫地需要一個中間地帶。這個部落格就是這樣的地方。

「寫」什麼

很多人的部落格寫自己的心情,也有很多人的部落格標榜是討論這個世界裡的重要議題,但我覺得我自己的心情沒那麼重要,對於這世界裡重要的議題也沒有具有影響力的評論,我想說的事情世界在這兩者之間:只希望在這個混亂的世界裡、還有我混亂的腦子裡,離出一點線條、想出一點頭緒、得到一絲安心。
多半的想法都像是沒有主題的藝術品,我想這世界上沒有題目 (untitled) 的藝術品數目應該是相當驚人的。而這些藝術品也許是藝術家系列作品的過渡期,或是這些藝術品本身就不知道在追求什麼,只是傲然而單純地存在著。我希望自己也是這樣的,毫無目的,卻傲然而單純地存在著。

「我」

後八零。水瓶座。出生於美國加州,在台灣台北長大。大學主修歷史,莫名踏入視覺藝術圈工作,剛取得荷蘭的馬斯垂克大學藝術與文化遺產之管理和政策碩士。現在這個當下 最喜歡的藝術家是Mike Kelley,最喜歡藝術媒材是多媒體裝置,最喜歡的美術館 (或畫廊)是White Chapel Gallery,最喜歡的樂團是And So I Watch You From Afar和Cold War Kids,最喜歡的電影是Fight Club,最喜歡的書是卡繆的異鄉人、John Berger的《觀看的方式》(Ways of Seeing)和Patti Smith的Just Kids,最喜歡的電視節目是《超級製作人》(30 Rock)、Girls和《六人行》(Friends)。沒事喜歡發呆、收集筆記本,重度社群網站上癮。最有興趣的藝術文化領域是策展和當代藝術之語言使用。

「all things can tempt me」

約莫是高中時開始聽Tizzy Bac,至今都還是很喜歡他們第一張專輯《什麼事都叫我分心》,Tizzy Bac曾提過這首歌的歌詞靈感來自於愛爾蘭詩人葉慈 (W.B. Yeats) 的詩"All things can tempt me",這首詩裡充滿了對於世態的無奈,也呈現了Tizzy Bac早期的特色。主唱惠婷曾在表演時說過一段話讓我記到現在:「朋友說我們的歌很有啟發性,我不這麼覺得,其實手上的傷口一直都在,我只是叫你去看而已。」我覺得,這傷口不像是我們父母輩的傷口,我們的傷口往往像Tizzy Bac歌詞裡的淡淡憂傷,說也說不出口。
我覺得陳文茜在2012年寫的文章《失落的一代》很鳥,如果想要定義失敗,任何想要把自己的失敗歸咎於世界的人就是真正的失敗者。當然,我們擁有的世界和過往的黃金歲月不同,曾經這世界上有羅斯福這樣的領導人、有畢卡索這樣的藝術家、有奧黛麗赫本這樣的Fashion Icon,在我看來問題不是我們不再有羅斯福、畢卡索和奧黛麗赫本,而是現在的局勢會讓羅斯福成為小布希、畢卡索成為赫斯特 (Damien Hirst)、奧黛麗赫本成為某個名流千金it girl,現在我們仍然擁有很多很美好的事物,嚐起來卻不如當年的滋味,因為我們擁有一切,卻也什麼都沒有。

電影《鬥陣俱樂部》其中有段台詞是:「我們是歷史中沒人在乎的二兒子,沒有方向也沒有地位。沒有世界大戰,沒有大蕭條,我們的大戰是精神上的戰爭,我們的蕭條是人生。」(以上是粗淺翻譯,原文: "We're the middle children of history, man. No purpose or place. We have no Great War. No Great Depression. Our Great War's a spiritual war... our Great Depression is our lives.") 相當貼切的形容了這個灰色世代,灰色不是藍色的憂鬱,灰色是那個遊走在邊界的色彩。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連我都無法給自己那成名的十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