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6月 2013

la biennale 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評選問題之我的感想

從威尼斯雙年展回來後,去年台灣館評選的爭議總在我腦子裡揮之不去。

我認為問題是,人們在選出的藝術家不是台灣籍才驚覺評選制度有問題。換言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還是「愛不愛台灣」才是重點,但我們若是以這樣的心態看藝術和文化,豈不是倒退走回「國族主義」的意識形態? 當然我們的評選制度有問題,但我不認為這跟一般人認為的「公正性」有一定關係。

威尼斯雙年展各個國家館的評選不一定相同,但有些是國家補助之私人單位、有些是國家美術館、有些是政府相關單位主辦,例如美國館在1986年後就從現代美術館改成由古根漢基金會主辦,而日本是由政府底下的國際交流基金會主辦,荷蘭則是由國家補助的The Mondriaan Fund主辦,簡言之,多數國家避免國家直接干涉,淡化掉政治色彩後由藝術發聲。在主辦單位之下的參與角色有委任主辦人、策展人和藝術家,雙年展的重點應是在這些角色上,主辦單位退於行政輔助角色。

很多國家館的形成都多年由同一單位處理,但由於他們不是權力中心,只是行政單位,人們對於這樣的情況當然不介意。台灣館的形成則是像大樓標案,策展人投遞企畫書由評審單位選出,主辦單位兼任主辦人的狀況使人很難不質疑,這樣一來策展人的中立性也會被玷汙,連帶著藝術家的角色也被混淆。原來跟權力無關之事,也顯得充滿魚腥味。

在現實環境中,公正是個相對性觀念,我們總不可能將每個案子都交給國際法庭處理,問題點應是 權責分配 和 過程透明化,也就是行政單位應只行行政之事,將展覽事項交給專業人士處理,並有適當平台作為分享、討論之用。不是為了和其他國家相同,而是找出自己的路。

稍微題外話:我認為策展其實更像是學術研究,若是某醫學研究和藥廠合作,難道研究內容不會被質疑? 藝術作品則像是臨床實驗,介入之後需要退回中立處討論。若是權力單位執意介入,那產品也就只是兩年一度、曇花一現的產品,失去其歷史和學術之重要性。



我認為策展人鄭慧華這篇《策展專業vs官僚機制─從本屆威尼斯台灣館策展工作談起》很值得閱讀。
林宏璋這篇《威尼斯台灣館爭議不休》有蠻全面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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